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提出,完善支持政策,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应急物资供应保障,落实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等必要帮扶措施。

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90%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城镇学校建设,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到2022年底,全市中职学校学位增至10万个。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鼓励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等措施,引导专业化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统筹城市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改造,扩大网点规模,完善网点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加强城市特色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商圈建设,支持主城区、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泊头市建设业态丰富、品牌汇集、环境舒适、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消费集聚区,推动县城提高生活服务消费承载力。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鼓励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等建设互联网医院,积极推进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建设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建设“智慧文旅”“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一部手机游河北(乐游冀)”功能。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社区商店、菜市场与市内外电商零售平台合作,开展送货上门、智能自提等新业务。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培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将生活性服务业相关审批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审批部门编制完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并向社会公开。鼓励生活性服务企业品牌化服务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生活性服务机构质量安全、运营秩序、从业人员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信息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从严治理平台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虚假广告,依法查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等违法行为和非法集资案件。

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安排的相关财政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业。依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对员工制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向生活性服务机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主动对接生活性服务业风险需求,加大相关保险产品的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市级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记者戴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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