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时节,都安瑶族自治县母亲河——澄江河河面上白花点点,海菜花在水中摇曳。河中碧水清澈、鱼儿嬉戏,岸上绿意盎然、鸟儿纷飞,岸边游客流连忘返……好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乡村美丽画卷。

“这是我们深化河长制改革,压紧压实河长制责任,开展巡河治理、“三无”船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抓好入河排污口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后的成果。”都安瑶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韦慧说。

据介绍,2021年以来,该县坚持以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为目标,投入资金300万元,全面推动河流管理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如今,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排放率及澄江河地表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该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实地巡视督查并现场办公,当场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各项目标落地落实。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9次,切实从高位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同时,健全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完成县乡村三级河长调整。目前,全县共设立各级河长239名(其中县级8名、乡镇级114名,村级117名)。此外,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巡河(湖)、河道管理相关8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我们县河长一月一巡、乡(镇)河长一旬一巡、村河长一周一巡。”该县龙湾乡河长黄家波介绍了当地的巡河机制。据了解,该县各级河长严格执行巡河及治理制度,去年以来,全县河长共巡河1.14万次,其中县河长巡河106次、乡(镇)河长巡河4510次、村河长巡河6786次,共发现“四乱”问题17个,完成整改14个,整改销号率82.35%。

采访途中,记者在河边码头处见到了一块块设置规范的河长制度宣传牌,还张贴有开展“三无”船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单。该县通过广泛宣传,共排查船舶123艘,查出“三无”船舶77艘,执行规范管理62艘,需要拆解的15艘船舶已全部完成拆解,进一步规范了内河航道船舶航行,确保内河航道安全。

为切实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河流生态行为,该县及时进行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在县内主要河道划设可采区和禁采区6个,并开展主要河道出让采砂权试点,控制采砂量。同时,与邻近的大化、忻城、马山等县(自治县)建立河道管理联合执法机制进行联合管控。全县实施水土保持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09.3公顷,建设和治理生态护岸总长21.86公里,建设码头38座、排水涵洞23个,封育治理面积1909.3公顷,水源保护2处,让岸绿成为常态。

在入河排污问题上,该县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跟踪管理,县环保部门定期对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排放。据了解,全县在册登记的入河排污口8处,去年水质达标排放率均达100%。

为了明确权利及责任,都安还委托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和许昌方圆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实施境内澄江河、保平河、龙头河、镇南河等8条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以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24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各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已编制完成,完成了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地苏河、澄江河开发利用规划工作,切实把境内河流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本报记者卿要林通讯员黄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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