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7日讯 患者退号之后,其他患者可候补约号;医院要根据地域、季节特点来安排出诊……6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定》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含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互联网门诊,自2022年6月6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出诊管理,动态调整出诊单元数以及单元接诊人次,合理配置门诊人力资源;动态调整各挂号途径和号源投放量,加强退号与爽约管理,建立退号候补机制;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提高患者到院30分钟内就诊率;明确挂号有效时间,建立患者因检验、检查结果回报继续就诊的保障机制,合理安排患者复诊的次序。医疗机构应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缩短检验检查的预约等候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和检查报告,推进结果互认共享。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出诊管理,依照门诊患者病种分类和特点,合理安排各专业不同年资医师出诊;并针对地域、季节特点,结合号源使用情况,动态调整出诊单元数以及单元接诊人次,合理配置门诊人力资源。
■全媒体记者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