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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长沙讯 11月23日上午10时40分前后,长沙市开福交警八中队接到分控中心派警:一台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的轿车正在芙蓉路由北往南行驶,将很快到达芙蓉路盛世路口。
开福交警八中队中队长龙海立即带领中队警力赶到现场,并顺利将嫌疑车辆拦下。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轿车初次登记日期是2006年2月,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2月,已超过3个检验周期未办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根据当时的规定,车龄15年以上的小型汽车需每半年年检一次。2022年10月1起调整为一年一检)。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孟某某(男,77岁,湖南益阳人)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安全教育。孟某某告诉民警,自己年纪大了,车辆年检的事情都是让儿子去办理的,没想到儿子把这事给忘记了。由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孟某某将面临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 王胤期 实习生 袁磊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