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典型案例。一公司在淘宝销售非正品“魔力薇薇”瑜伽裤被品牌方投诉后,平台三次下架其假冒产品,该公司竟拿出假冒“授权书”并屡次重新上架假冒产品,最终被判赔18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潇行公司是“MOLYVIVI”(魔力薇薇)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的服装、袜、鞋、帽等,该品牌的“魔力薇薇MOLYVIVI”瑜伽裤具有一定知名度。长沙汇妆公司在淘宝平台开设“molyvivi正品开团店”,并销售“魔力薇薇”瑜伽裤。

2021年2月,潇行公司以汇妆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将其诉至天心区法院。对于汇妆公司涉案店铺销售带有“MOLYVIVI”标识的商品,潇行公司进行了公证实物取证,经庭审比对,取证商品并非正品,并且使用相同商标。

此外,针对汇妆公司在淘宝平台的销售行为,潇行公司在平台上先后三次进行投诉。

潇行公司第一次投诉后,汇妆公司在向平台申诉中提交了一份“潇行公司授权给汇妆公司销售”的《授权书》(后潇行公司自行委托鉴定,所加盖的公章系伪造),平台认为投诉成立、申诉不成立,遂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

之后汇妆公司再次上架新的销售链接,潇行公司发起第二次投诉,汇妆公司在向平台申诉中提供了“潇行公司授权给襄阳一家公司”的《授权书》(潇行公司对此亦不予认可,且该授权时间为2020年5月23日,但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5日),平台认定投诉不成立、申诉成立,但仍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

后汇妆公司再次上架链接,潇行公司又发起第三次投诉,汇妆公司在向平台申诉中提交了“潇行公司授权给武汉一家公司”的《授权书》(后潇行公司自行委托鉴定,所加盖公章系伪造),平台认为投诉成立、申诉不成立,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

潇行公司表示,汇妆公司连续三次向淘宝公司后台提交伪造的《授权书》,可以证明汇妆公司明知销售的是侵权产品,侵权恶意明显,因此诉请:判令汇妆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判令汇妆公司赔偿潇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元。

汇妆公司则辩解,未侵犯潇行公司商标权,涉案商品系从潇行公司代理商以及潇行公司员工处合法购买取得,均系正品,具有合法来源,不知道可能会侵犯潇行公司的商标权,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是汇妆公司未能说明产品的提供者,且未将其在淘宝后台上传的授权文件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天心区法院审理认为,汇妆公司侵害了潇行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汇妆公司合法来源抗辩,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据此作出判决:汇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潇行公司“MOLYVIVI”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汇妆公司赔偿潇行公司经济损失180000元(含合理开支)。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经销商品的来源需明确,在面临投诉时,应当引起警惕。

本案中汇妆公司主张涉案商品系从潇行公司经销商及员工处购得,但直至庭审尚未能明确供货人身份,故汇妆公司主张的来源难以认定。

潇行公司先后三次投诉,汇妆公司仍再次上架并销售侵权产品,并未向潇行公司核实授权真伪。作为专门的销售企业,对此应当引起警惕并加强自己的审查义务,故汇妆公司的行为不符合合法抗辩成立所要求的善意无过错的主观要件。

本案潇行公司在发起三次投诉,并通过诉讼维权,此种维权方式符合纠纷的解决规律,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此种维权模式,一是节省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二是能够筛选一部分“主观上不知道是侵权产品”的经营者,让具有侵权故意的经营者无所遁形。同时,进行公证实物取证,让侵权指控的证据链非常完整。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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