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4月27日,新疆和田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检察建议工作中开展许多有益的探索,重点抓实三个领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聚焦电梯消防安全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组深入该县的住宅小区、超市、商场等设有运行电梯的场所全面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针对发现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报上级检察院予以立案处理,同时向特种设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主管部门送达磋商意见书,督促所有单位、物业及相关场所全面及时履行电梯安全监督职责,对电梯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并在日常执法中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安全的电梯使用环境。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干部在艾德莱斯广场排查安全隐患。郭秀梅 摄

聚焦餐饮行业燃气安全

餐饮行业大多使用燃气加工食品,而餐饮经营的场所空间封闭、人员聚集,如燃气瓶存储、管理不当以及燃气报警装置未安装等情形,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通过大排查,发现部分餐饮经营者的燃气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燃气瓶的存放、诉源使用等不太了解,而且对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有关强制性安装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的要求不清楚,餐饮店普遍存在燃气瓶使用不规范、燃气报警装置未正常使用的问题,风险隐患令人担忧。洛浦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现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为该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聚焦物流场所消防安全

物流场所是可燃物较多,火灾隐患比较集中的地方。洛浦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辖区内多家仓储物流点,清查清理物流代理点物品摆放杂乱,未将食品、药品、衣物等分类摆放,灭火器过期、消防档案不完整、消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干部在物流场所检查消防设施。郭秀梅 摄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亮说:“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能动履职,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郭秀梅)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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