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家纺产品季节性强、侵权证据容易转移灭失,导致可供权利人维权的周期较短。南通家纺快维中心根据这一特点,创新了一套“疾速维权法”,从而实现了“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立案采用简易程序

由于家纺侵权产品可供调查取证时间短,如前期立案花费较长时间,可能导致调查取证时侵权产品已经销往外地。为此,南通家纺快维中心因地制宜探索简易立案办法,一是权利人前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投诉,无需到中心来提交完整的书面投诉材料;二是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电话、专利号,通过系统进行检索评估,判定是否给予立案,并即时给予明确答复。立案书面材料后续进行补办,大大压缩了前期立案的时间。

调查取证随时响应

由于家纺产品易转移,发现侵权产品后,如果不在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很容易导致证据灭失。为此,中心设立投诉电话,24小时全天候响应。同时向企业承诺,接到投诉后,工作时间30分钟、非工作时间90分钟内,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前期,很多调查取证工作都在八小时外进行,帮助权利人固定了侵权证据,为纠纷调处打下了扎实基础。此外,中心与公安派出所、交警、食药环等部门形成了良好的联动执法机制,确保调查取证工作顺利开展。

及时同步开展口审和调解

调查取证结束后,中心将专利信息与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初步形成侵权判定意见。如遇到复杂案件,则组织知识产权庭法官、专家和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会商,形成一致的初步侵权判定意见。调查取证后的三天内开展处置工作,口审质证、调解同步进行,一般案件都能在两周内调解结案。同时,注重行政司法协调配合,司法部门派驻一名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常驻中心,发挥互补优势,共同参与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质效。

南通家纺快维中心立足家纺知识产权维权实际,以快速解决纠纷为宗旨,以“快立案、快取证、快调解”为手段,大大缩短了权利人维权周期,降低了维权时间成本,与司法保护相比,有着独特的“快速”优势,真正实现了知识产权“快保护”。

(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苍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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