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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要求将双胞胎子女分开抚养怎么办?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通过妇联指派家事调查员开展家事调查,有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画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同心圆”。

案涉当事人张某和陈某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子女。孩子出生后,主要由张某全职在家带养,现就读于长沙的小学。因与陈某感情不和,张某离开长沙回老家待业,并向法院起诉离婚。期间,两个孩子留在长沙由陈某带养,陈某的父母予以协助。

庭审中,二人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了矛盾。张某要求带一个孩子回老家抚养,陈某则认为两个孩子不宜分开抚养。因双方争议较大,遵循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法院决定委托两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家事调查员介入调查。

家事调查员通过与张陈二人及其亲属、邻居面对面交谈,并借助玩游戏、绘画等方式对两个孩子进行观察、交流和测评后,向法院出具了家事调查报告。报告介绍了张陈二人的性格经历、教育程度、身心状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情况,以及孩子们的心理状况、学习情况等。报告显示,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不愿分开,对学习生活现状均表示满意。

据此,在家事审判员的主持下,一名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员及时参与案件调解,劝说张陈二人用心聆听孩子们的心声,用心走进孩子们的世界,将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放在第一位。最终,张陈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两个孩子交由陈某抚养长大,张某享有探望权。

据了解,这是今年4月岳麓区法院、岳麓区妇联出台家事调查工作规程以来,在家事审判员主导下,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根据工作规程指引,合力高效化解的首个家事案件,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开启了良好开端,奠定了实践基础。

(一审:熊泊宇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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