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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8月3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支持到我省脱贫地区和冷水江市等地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期在3年(含)以上的,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方案》明确,湖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对象为: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每年5月底前,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协同所辖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举办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会,到省内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对接活动,尽可能与医学专业毕业生达成服务意向。
每年6月底前,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原则上为5年,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等官方网站上公示后,按规定落实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其他途径招聘的医学高校毕业生,采取即招即签注册。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一审:熊泊宇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