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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外出归家后,发现摆放在家中的12万元现金和金银首饰不翼而飞,而偷东西的是枕边人……8月15日,安乡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相关案例。

“喂,110吗?我放在床底下装钱的盒子不见了,金银首饰也不见了!”7月24日11时许,常德市安乡县公安局深柳派出所接到曾女士报警。接警后,深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员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现场询问得知,曾女士丢失的12万元现金是用一个纸盒封装后放置在其父亲的床底下,金银首饰则是用首饰盒装好放在自己房间的衣柜内,并用衣服压在最底层。

在对现场进一步勘查后,办案民警发现屋内没有门窗被破坏、物品被翻动的痕迹,排除入室盗窃的可能。现金和金银首饰藏得如此隐秘却被盗走,民警怀疑是熟人所为。

曾女士有一个同居7年的男友聂某。7月12日晚,曾女士和聂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聂某收拾衣物从曾女士家负气出走后就不见踪影。巧合的是,曾女士的现金和金银首饰也同时消失。曾女士曾打电话质问过聂某,他却不承认。一气之下,曾女士报了警。

锁定嫌疑人后,办案民警规劝聂某投案自首。聂某在接受审讯时,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盗窃的事实,他自认为警察找不到丢失的现金和首饰就拿他没办法,但在民警凌厉的心理攻势下,聂某终于招架不住,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7月13日凌晨5时许,聂某返回曾女士家中找她,寻找无果准备返回时,正好看到曾女士父亲起床上厕所,于是起了歹心。聂某趁着曾父上厕所之际,将其床底的12万元现金和曾女士房间的金银首饰偷走。得手后,聂某将偷来的财物放在自己家中的杂物间,两天后,因担心被发现,又在自家屋后菜地挖了一个大坑用来存放偷来的财物。

目前,聂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审:谢振华 二审:余画 三审: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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