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精创(深圳)装备有限公司(下称“精创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首次决定适用简易快审程序审理破产重整案件,为后续快速审结案件打下基础,助力破产企业恢复经营能力和经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精创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电板显示产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清偿供应商货款,名下生产设备和销售设备先后被债权人申请查封,生产销售出现停滞,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精创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向深圳破产法庭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在深圳封控期间,法院指引精创公司通过微法院、电话等线上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合议庭对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审查和处理。

审查发现,精创公司自救意愿强烈,其主要债权人、大部分职工明确支持精创公司破产重整,精创公司已开始与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协商,并有重整投资人向法院出具承诺书表示愿意投资。考虑到精创公司的重整可行、重整价值以及能尽快完成后续重整环节,2022年4月7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精创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决定适用简易快审程序审理破产重整案件。

“本案是深圳中院首次适用简易快审程序审理重整案件,是破产快审改革中的一次大胆尝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经办法官表示,重整制度能够维护具有拯救价值困境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深圳法院将中小微企业重整与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大型企业重整进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在中小微企业重整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加快纾困进度,助力破产企业恢复经营能力和经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邓子良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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