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5月31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自新修订的“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始终坚持把贯彻“一法一条例”作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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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清理不适应“一法一条例”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439件。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近3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28亿元,新增普惠托位2.28万个。省教育厅推动幼儿园延伸招收2—3岁婴幼儿,收托2.24万人。省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向日葵计划”建立农村普惠托育早教点273个。

与国家同幅度提高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扶助金标准,2022年全年发放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等4类资金30.31亿元,惠及272.32万人。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全省双岗联系人到位率100%,家庭医生签约率99.4%,提供优先就诊服务医疗机构800余家,为计生特殊家庭发放护理补贴或购买综合保险5105万元。

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条例”也存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生育支持政策缺乏硬招实招,普惠式托育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等现象。

根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3月,我省共有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8.74万人。随着年龄增长,他们面临着生活、养老、就医、精神慰藉等诸多现实困难。

在普惠式托育供给上,目前我省每千人口托位数为2.5个,离“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每千人口拥有4.5个托位数”的任务指标还有一定差距。普惠托育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供需结构失衡、设施建设滞后、机构生存困难、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难题。

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强烈的送托需求,但现有托位数仅能满足8%左右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全省托育服务机构中,民办机构占比近9成,非营利性质机构占比只有51.5%。

对此,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妇女就业、住房、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机制,更加注重从全周期、全过程设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对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推广长沙市望城区等地相关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全方位帮扶制度”中的相关服务,以解决政府机构精简后带来的帮扶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大力推进“暖心家园”建设。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生育后再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开设“妈妈岗”,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

此外,全面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经营、高质量发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加快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优先支持市县两级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重点建设“家门口”和“单位门口”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一审:夏博 二审:刘乐 三审: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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