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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2年以来,湖南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251件,判处刑罚共计1890人,单处或并处罚金共计1000人。

据了解,湖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和机构建设领导小组,由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力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和机构建设工作。不仅如此,湖南连续六年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今年的“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聚焦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今年5月,湖南、湖北、江西三省高院联合签署了《长江中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接,稳妥有序地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建设。

此外,湖南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结合湖南生态资源禀赋和生态特色,探索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执行方式,建设系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31个,实现修复赔偿资金有效利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一审:熊泊宇 二审:刘乐 三审: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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