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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要成功,先发疯,不顾一切向钱冲”“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反诈电影《孤注一掷》刚一上映便引发热议,但现实远比电影可怕得多。近日,怀化市中方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聂某等6人经受不住诱惑,在朋友的介绍下意图偷渡到缅甸做荷官,最后身陷诈骗窝点,历经千辛万苦才回到国内。
“去缅甸当发牌员,工作不累,一个月工资有几万块钱。”2020年9月4日,被告人聂某、韩某、唐某、张某、丁某及陈某耀(另案处理)等六人在朋友陈某(另案处理)的介绍下准备前往缅甸赌场工作。次日,被告人聂某等六人乘高铁从怀化至昆明,再从昆明乘飞机至云南省某县,后经他人运送,到达中缅国境附近。同年9月6日凌晨,被告人聂某等六人在“蛇头”(专门组织非法偷渡的人)的带领下,跋山涉水进入缅甸某县,开启了他们梦魇般的“异国之旅”。
六人先是被控制在“洪门国际”公司实施电信诈骗,因业绩不佳,“洪门国际”公司安排了一领队将六人转移至缅甸邦康某公司上班。眼看在缅甸不仅赚不到钱,时而还会遭受皮肉之苦,六人想回家的念头越来越迫切,当天便脱离领队控制逃跑。丁某在邦康一家酒店的墙上看到偷渡回国的广告,于是扫描广告上的二维码联系到一人微信,交完回国费用后,在该人带领下于2020年10月8日凌晨徒步穿越国境到达云南省某县境内,丁某及同案人陈某耀被边防巡逻人员抓获。经丁某电话劝说,聂某等四人主动到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勐董派出所接受处理。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聂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对被告人聂某因实施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所获取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依法予以追缴。被告人韩某、唐某、张某、丁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缅甸没有遍地的黄金,更不是想象中的诗与远方。不要被网上炫富的视频冲昏头脑,更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工作”,一旦误入诈骗集团,不但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大家在出国务工时应选择正规劳务公司,核实中介公司有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咨询相关法律人士,签订规范的合同。出入境时需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一旦被骗,应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救援。
(一审:夏博 二审:余画 三审: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