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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一个人如果犯过错,一般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但酒精的漩涡让一些人依旧“迷失方向”,一次错次次错。近日,在衡阳就有这样一名重蹈覆辙的驾驶员。

8月13日凌晨,衡阳雁峰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夏季行动时,发现一辆红色小车驶近检查点时测酒仪亮起红灯。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浓浓的酒气,且走路都在摇晃。驾驶人戴某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其拍照固定证据时,该男子自称“我已经酒驾坐过一回牢,随你!”还举起手比“耶”,声称要摆个pose,如此醉态令在场交警都感到无语。随后戴某经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0.1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查证,早在2021年,戴某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法院判处过两个月拘役的刑罚,此次再犯属于“二次醉驾”。最终,交警依法对戴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1000元罚款。戴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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