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主要为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快、隐匿性强,疫情防控面临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我省多个市州发生本土疫情,且大部分是由外省外溢疫情引起。各地要密接关注上海市、广东省、吉林省、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天津市、河北省、甘肃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四川省等地疫情情况。我省公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
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入湘先报”措施,对外省所有通过民航、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进入我省的旅客,严格落实100%测温、100%佩戴口罩、100%查验健康码,100%查验行程卡、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近14天有疫情发生省份入湘人员,要坚持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入湘旅客严格落实“入湘即查、入湘即检、入湘即交接”的相关规定。要加强外省入湘人员的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来自疫情发生地、涉疫群体等高风险人员的防疫服务和排查管控,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查行程卡、督促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清明期间各地要倡导文明祭扫方式,严防因人员流动、聚集引发疫情传播。
一、主动报备行程。所有入湘返湘人员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功能提前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收到防疫提醒短信,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主动开展核酸检测。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离沪返湘人员应持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应在抵湘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三、合理安排出行。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入(返)湘途中尽量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四、做好个人防护。返乡途中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不要前往密闭场所、人群聚集场所。公众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码、亮码、测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
五、加强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家人及假期同行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如入湘返湘之后健康码变为红黄码,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配合专业机构的调查,按要求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日